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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12

 

    本报告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93号)要求,根据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到 2018年8月31日。本报告在南华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dzb.usc.edu.cn/xxgk.htm)对社会公布 。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与创新力,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强化《清单》督查落实。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南华大学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召开工作布置会议,明确各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间,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执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本学年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对照学校《清单》和信息公开网中“信息公开事项”公开情况,按时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交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办公室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对学校主页和各二级单位主页以及各单位主页信息公布时效、形式、安全与保密性进行定期检查,并对不符合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进行督促整改。

2.规范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细致地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归类,就全校师生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学校章程、规章制度、招生、就业、财务、人事、科研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重点公开,对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清单》规定,所列“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南华大学信息公开网、南华大学信息门户网站、南华大学主页、南华大学官方微博、南华大学官方微信、南华大学年鉴、南华大学校报、简报以及相应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发布;学校部分重点信息还通过校外媒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党代会、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各学院等二级单位也相应地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等形式对本单位重点信息进行通报。

    3.加强宣教培训,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本学年,学校组织全校办公室主任进行信息工作培训,会议重申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细化、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解决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对全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学校通过抓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推进内外宣传形成合力,先后在南华大学新闻网、《南华大学报》、南华大学官方微信、微博、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光明网、红网、中新网、新湖南、湖南教育网、湖南卫视、湖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稿近4000篇。其中,校报消息稿400余篇,通讯40余篇,评论20余篇,图片新闻100余条;新闻网南华要闻306篇,院部传真687篇,南华讲堂68篇,校园活动647篇,综合新闻321篇,文艺稿93篇,人物通讯10篇,美丽南华14篇;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坚持每月对服务事项的办理速度、师生满意率、投诉率进行了统计排名和全校通报,真正实现了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服务信息“主动送上门”。2017年9月开始,阳光服务平台新增失物招领功能。截止到2018年8月一共发布失物招领信息542条,已经为300余件物品找到失主。通过一次次的爱心传递,让阳光服务平台增加了更多正能量、更多阳光。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通过服务大厅、网络和电话等及时受理师生有关咨询、建议、投诉或求助帮扶等服务事项共计4500余项,95%以上均在7个工作日办结予以发布,且满意率在95%以上。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将南华大学信息公开网、南华大学门户网站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充分利用南华大学新闻网、校报校刊、简报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阳关服务平台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通过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累积达到7013余条(含各类文件)。通过校园门户网公开的信息数量3802条,其中教务系统263条,新闻网2146条,英文版16条,学术135条,招生网79条,行政办公网1163条。总体上看,通过信息的主动公开,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评价情况良好。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等信息、招生与就业信息、各类教育收费信息、学生管理制度信息、干部人事管理、学科与专业设置信息、科研管理、后勤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采购与招投标以及纪检和信访工作等。

(二)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本学年度,在南华大学门户网站及时维护更新了基本信息的公开。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了《南华大学章程》,并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对《南华大学章程》进行修订和发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公布。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公开了《学校“十三五”规划》、《南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校四届三次教代会工作报告》、《南华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关于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预算(草案)的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处理、落实情况及征集情况的报告》。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制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名单和年度工作报告在学校行政办公网以及科研与学科建设网站公布。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十项重点工作、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在学校行政办公网以及发展规划部的发展改革与对外联络处网站公布。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南华大学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电视、电台广播、报纸等)与新媒体(网站平台、手机APP、微信、微博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学校无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的特殊类型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核类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从招生简章的发布、测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环节均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文件执行。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均在学校网站及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考生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查询个人录取信息及学校历年分数情况:⑴点击进入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或招生就业云服务平台查看个人录取信息及学校历年分数;⑵拨打学校招生热线电话进行人工查询;⑶通过发送学校招生工作邮箱留言,招生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相关录取信息。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学校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公布招生信息,并通过高招现场咨询、电话电邮咨询、网络在线咨询、手机网站平台、微信平台信息等多种咨询方式,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多样快捷、细致贴心的优质服务。学校招办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在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对18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特别是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在复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招生相关的举报。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招生办相关栏目及时公布了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工作通知、复试录取办法和招生研究生人数。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招生办相关栏目及时公布了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成绩。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招生办相关栏目及时公布了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招生、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⑴公布了学校纪委招生监督电话,邮箱、通信地址,接受社会全程监督;⑵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招生办相关栏目及时公布了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传真、邮件等了解招生信息,进行咨询或申诉;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了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公开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在校园门户网站及湖南教育政务网对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示;通过财务信息服务微信平台,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相关制度、通知,职工工资收入和学生学费相关信息。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开了学校受捐赠财产以及使用情况,由校友办负责联络,根据捐赠情况,现金由校财务处负责管理、使用和公示;物品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使用和公示。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公开了南华大学五家校属企业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比率以及企业管理动态。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公开招投标。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校园门户网和行政办公网公开了学校招标采购信息,包括学校仪器设备、图书及工程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工程量清单以及预算控制价等信息。公开了采购项目中标公示信息,包括评标成员、中标金额和中标单位等信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公开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公告193条、中标公告198条,其中重大基建工程项目2项:南华大学新校区南区主干道路管网及景观工程(一期,含校大门)项目施工招标和新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财务处网站http://cwc.usc.edu.cn 和湖南教育政务网的财务处信息公开中公示收支预算总表中主要包括全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其他收入预算、全年收入合计、全年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全年支出合计预算;公开了收入预算表主要包括全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其他收入预算、全年收入合计预算;公开了支出预算表主要包括全年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以及项目支出预算;公开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主要包括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以及项目支出预算。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通过财务处网站http://cwc.usc.edu.cn 和湖南教育政务网的财务处信息公开中公示了收支决算总表中主要包括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事业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决算数、收入合计决算数、基本支出决算数、项目支出决算数、全年支出合计决算数;公开了收入决算表主要包括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决算数、其他收入决算数、全年收入合计决算数;公开了支出决算表主要包括全年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以及项目支出决算数;公开了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主要包括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数以及项目支出决算数。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通过财务处网站http://cwc.usc.edu.cn和财务处办公楼一楼公示栏、红湘校区管理学院前公示栏及雨母校区图书馆旁公示栏进行公示。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收费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收费工作的领导,建立收费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收费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收费阳光操作。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组织部部门网站公开了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开了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我校校级领导出访团组共计8个,每个团组都按照文件规定在学校行政办公网进行公示。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在学校行政办公网发布了《南华大学教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南华大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凡提任干部严格实行任职公示、转正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通过校园门户网、组织部网站、行政办公网、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公开上述信息;所有干部任免文件、年度招聘方案和计划等均在办学校办公网和组织部网站公开。本年度共任免干部26批次,其中行政干部序列14批次,党群团干部序列12批次。本年度出台了《南华大学教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南华大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并在校园网公开,并通过校报进行了专门宣传。

人力资源处在湖南省人社厅网站和南华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南华大学公开招聘方案、计划、要求等信息(5批),并将应聘人员和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对外公示,本学年共招聘86人(其中非编人员44人)。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公开了《南华大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其中《南华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明确了职称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校园行政办公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书面申诉、投诉,由学校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报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以及职能部门的主页,以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形式介绍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本学年度,全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86.3%;全校共有教师2338人,其中专任教师1856人,博士681人,硕士904人,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8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770人。2018/2019学年生师比为20.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85.4%。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主要通过教务在线、教务处官方网站等公布专业设置,新增专业,停招名单等情况,本科专业共计77个。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通过学校教务部网站公布。现开出课程2628门,其中包括9门公共基础课程、50门学科基础课程和236门公共选修课程。(1)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开课数量原则上需超过应选课程数量的2倍。理论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比例约为:①理工类:必修课65%,选修课35%;②经管文法类:必修课60%,选修课40%;③医学类:必修课90%,选修课10%。2)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的学分比例为:① 工科类: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30%, 理科类可适当降低;② 经管文法类: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25%;③医学类:实践教学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45%。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率100%,如2017-2018学年,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总数的91.12%,主讲本科课程的副教授占总数的91.92%;共开设课程2826门,质量报告,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主讲本科课程666门次,占25.35%;具有副教授职称教师主讲本科课程2009门次占76.45%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公开了《关于做好南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南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等通知,发布了《南华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人数统计表》、《关于举办南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冬季供需见面会的通知》、《关于开展南华大学2018年暑假就业单位走访的通知》、《南华大学毕业生派遣方案》以及《关于召开2018届就业工作会议的通知》和《南华大学2018年就业工作计划》。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公开了本年度毕业生的规模、已就业并办证、出国、自主创业、聘用(灵活就业)、继续深造、自由职业、国家及地方项目、待就业等情况。公开了《南华大学本科生初次就业率》。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了《南华大学2017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同时该报告还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和南华大学就业创业网同时挂网向社会公布。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公开了公共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公开了办学思想、机构与管理、课程教学、条件保障、今后努力的方向等。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完成了2017年度的南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由校务会通过,并在南华大学门户网站和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网进行了公开。主要有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监控与保障、学生学习效果、教学工作特色、教学工作问题分析等。

36.学籍管理办法。《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均纳入了《南华大学学生手册》,学生人手一本,学院组织了专门学习。相关内容在学校网站、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宣传。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均通过学生手册,以文件汇编的形式学生人手一份向校内所有学生公开;在学工部主页上提供下载的途径;助学金评定在学院一级公开,奖学金评定程序和结果在校内公示公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校内进行装贴上墙,向社会公开;学校还新设立了“南华资助”微信公众号。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在网站上向全校招聘,招聘结果在学校学院两级进行公开。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南华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用学生手册的形式向校内所有学生公开,以文件汇编的形式发给学生,做到每人一份,并在学工部主页上提供下载途径,处分通报在学院一级公开。学生处分在不影响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按等级进行通报式地公开。

39.学生申诉办法。修订并公开了《南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等制度。学生申诉办法纳入了《南华大学学生手册》,学生人手一本,学院组织专门学习。相关内容在学校网站、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宣传。

40.学风建设机构。学风建设机构为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开了南华大学学生早读制度、学生晚自习制度、课堂考勤制度、考评制度、考纪考风制度等。

41.学术规范制度。公开了学术规范制度《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南华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公开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南华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南华大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南华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发布了南华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可供上级主管部门和各高校相互查阅。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学位办相关栏目及时公布,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深入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公开了南华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及实施细则,包括博士、硕士学位考试课程和要求,学术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审阅,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规则等。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学位办相关栏目公布《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办法》、《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办法》。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在学位办相关栏目及时公布了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包括审核的原则、条件、类别范围及要求,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深入了解文件精神。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将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学位办相关栏目及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南华大学与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在南华大学新闻网及校国际交流处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公开了《南华大学2018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国际学生招生基本流程》、《国际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国际学生办理居留许可及签证的规定》、《国际学生寝室管理规定》、《国际学生各专业培养方案》。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本学年度,学校颁发了落实反馈意见的文件7个,其中校发文5个,校纪发文2个;校纪委于8月20日将学校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督查情况通过学校行政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了南华大学维护学校稳定、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本学年度在保卫处网站信息公开了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校发文2个、校政发文5个,国际学院发文1个;在迎接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省运会分会场,60周年校庆等大型活动前发布张贴交通秩序整治公告约70余条;在学校“平安南华”微信群,学工部QQ群等社交平台上发布防范“校园贷”“传销”“宗教非法传播”等预警信息20余条。根据《南华大学网络舆情管理实施办法》(南华校发[2014]33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岗双责”、“属人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承担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层级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的应对联动机制、分级处置机制以及三级网络舆情监控机制,本学年,编发《网情通报》200余期。校纪委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校办公网通报本校典型案例7期涉及21人,立案通报2期涉及5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通过党代会、职代会、校领导接待日以及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方式征求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较满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仍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在思想认识上仍存在偏差,工作缺乏主动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不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对各二级部门网站的管理,加强组织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有效解决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存在。同时,加大对各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能力。

附件:南华大学《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