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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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   访问:


一、中心简介

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千方百计为师生排忧解难,把师生合法诉求解决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师生员工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南华大学于2014年成立了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取名阳光,意蕴公开透明、温暖贴心,是一个集便民办事、政策咨询、报修受理、信访接待、求助帮扶、投诉受理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目前,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设有1个网络平台2个实体平台

(一)网络平台:从学校官网“学生”入口或“教工”入口进入“教育阳光服务大厅”,登录网站表达诉求,工作人员将在受理后的3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

(二)实体平台:

1.红湘校区阳光服务办公室(位于北校食堂东侧小2楼、美宜佳超市楼上202室)可提供:学生证充磁、信息补录、餐卡办理、失物招领、诚信伞借用等服务事项。

2.雨母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位于雨母校区笃行园食堂4楼),由党政办、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校团委、研究生院等部门为师生提供咨询、证明、报账、报修、办卡、办证等服务。

二、工作制度

(一)办理备忘制。对师生或其他服务对象表扬、咨询、建议、反映、投诉、报修和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间、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及回访情况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保存。

(二)限时办结制。对各类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就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咨询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受理。受理单位将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即一般问题13个工作日办复;情况复杂的有可能适当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7个工作日。对于有些重大问题,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及时转送学校。信访类事项,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受理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三)信息公开制。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计通报制。对所有服务对象前来表扬、咨询、建议、反映、投诉、报修和信访的事项及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统计呈送分管校领导、主要校领导审阅后,在校园办公网上及时通报。

(五)目标考核制。全年对所有服务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未及时办结数量排名末位的以及因个别未及时办结事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单位以及领导班子,当年一律不能评优评先。

三、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管理与推进,统筹做好教育阳光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向来电、来信、来访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信访接待等具体服务,并及时对有关服务事项进行督办。

(四)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并提供给领导决策参考。

(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宗旨:主动热情方便周到、公开透明快捷高效

五、服务要求: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消渴一番言语悉惑、一腔热忱解困一片丹心为民

六、服务承诺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

七、服务渠道窗口受理、网络受理、电话受理、信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