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8〕6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办发〔201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因公务活动和科研活动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第三条 差旅费实行公务出差和科研出差分类管理。
(一)公务出差一般指使用非科研经费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行为。
(二)科研出差一般指使用科研经费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科学研究等所发生的差旅行为。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经费是指经学校科研部认定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四条 差旅费管理要遵循“高效务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或与教学科研无密切关系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向校办公司或独立核算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标准 |
对应人员 |
交通工具 |
||||
专业技术类 |
行政管理类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
一类 |
院士、一级教授 |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一等舱 |
头等舱/公务舱 |
凭据报销 |
二类 |
正高级职称人员 |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三类 |
其余人员 |
其余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一)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不受人员类别限制。
(二)对应人员级别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准,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
(三)公务出差未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不得从其他经费列支。
(四)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出差,应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等级上浮一档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学生、科研辅助人员按“其余人员”标准执行。
(五)使用横向科研经费出差,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选乘交通工具,档次不受人员类别限制,标准按最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表执行。
第七条 城市间交通及相关费用的报销:
(一)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票据实报销。
(二)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凭票据实报销。
(三)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票据实报销。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票据实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八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九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住宿费标准按最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明细表》(附件1)执行。
(一)公务出差严格按照住宿标准执行。
(二)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出差,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可按差旅住宿标准上浮一档,学生、科研辅助人员按“其余人员”标准执行。
(三)使用横向科研经费出差,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住宿,档次不受人员类别限制,标准按最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明细表》执行。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与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出差目的地为西藏、青海、新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第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一)公务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二)使用科研经费出差,市内交通费可选择凭票据实报销或按标准定额包干,每次出差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选择凭票据实报销方式须符合核算交通费的条件。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时,无法完整取得相关票据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下列规定核算:
(一)有住宿费发票,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不连续或不完整的,需提供行程有效证明,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核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无住宿费发票,有城市间交通票据,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核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无住宿费发票,无完整闭环的城市间公共交通费票据,不予核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搭乘便车往返的,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核算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不支持租车或自驾车出差。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确因公务或科研需要租车出差,或因科研需要自驾车出差,按规定只核算伙食补助费,不再核算市内交通费。
(一)公务出差采用租车方式,须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学校用车租车的相关规定办理,凭票据实报销差旅费。
(二)因带队学生实习、竞赛等原因需外地租车,须报部门负责人、经费归口部门负责人批准,签订租车协议,凭票据实报销差旅费。
(三)科研出差采用租车方式,须由出差人报项目负责人批准,签订租车协议,凭票据实报销差旅费。
(四)科研出差采用自驾方式,自驾出差前须由出差人填写《科研项目出差自驾承诺书》(附件2),明确自行承担自驾安全等责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油费根据实际公里数以不超过2元/公里的标准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五)租用车或自驾车必须保证购买保险并在有效期内,租车或者自驾车所引起的安全等责任,由相关单位和出差人员依法承担。
第五章 野外科研差旅费
第十四条 科研差旅费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野外科研出差。
(一)科研合同或任务书上明确有野外工作时间、任务和地点。
(二)科研出差工作地点在县级以下的城镇、村庄,或无人区、山区、高原、高寒、沙漠等无法提供住宿发票的艰苦地区。
第十五条 符合野外科研出差条件的,出差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凭票据实报销和定额补助包干报销方式:
(一)凭票据实报销:按本办法规定,凭正式票据报销差旅费。
(二)定额补助包干报销:出差人员凭票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在途期间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核算补助,按抵达野外出差地点的自然(日历)天数核算定额补助。
定额补助标准按正高职称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50元、副高职称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5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350元执行。野外工作期间的住宿、伙食、交通等票据不再报销,作为支撑材料由课题组自行存档备查。
如国家政策、行业标准或者项目预算对野外补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野外科研出差须填写《南华大学科研项目野外出差审批表》(附表3),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出差时间超过30天的,另须提供相关证明(科考报告、连续的工作日志等),经项目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四)科研人员在条件恶劣地区进行野外考察,可购买野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及时报销出差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得拆解事项或补报,结算时须按学校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学校报销。
第十八条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邀请学者、专家等校外人员来校开会、交流、访问或赴外地参加调研,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邀请来校开会、交流、访问的,可按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二)邀请赴外地参加科研项目调研的,可按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经组织批准,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跟班学习或支援工作等,其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回学校报销。
(二)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学校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一条 援藏援疆人员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照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关待遇规定执行。相关差旅费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遵从本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要严格出差管理。出差人员按照学校外出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三条 从严控制非科研经费开支参加各类协会、学会组织的商业性质的会议和培训。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四条 部门(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项目)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是差旅费报销的直接责任人,对差旅费使用及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经费项目负责人对差旅费支出行为承担监管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出差未经审批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不按规定报销,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借出差变相旅游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有关监督部门将责令整改,涉及违规资金的,予以追回,学校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如遇与新的上级文件制度相冲突的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4年4月8日起实行,南华政发〔2019〕3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湖南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2. 科研项目出差自驾承诺书
3. 南华大学科研项目野外出差审批表
附件1
湖南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 |
地区 (城市) |
住宿费标准 |
旺季地区 |
旺季浮动标准 |
||||||
旺季期间 |
旺季上浮价 |
|||||||||
省级 |
厅局级 |
其他 人员 |
省级 |
厅局级 |
其他 人员 |
|||||
1 |
北京 |
全市 |
1100 |
650 |
500 |
|||||
2 |
天津 |
6个中心城区 滨海新区 东丽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武清区 宝坻区 静海区 蓟县 |
800 |
480 |
380 |
|||||
宁河区 |
600 |
350 |
320 |
|||||||
3 |
河北 |
石家庄市 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 廊坊市 承德市 保定市 |
800 |
450 |
350 |
张家口市 |
7-9月11-3月 |
1200 |
675 |
525 |
秦皇岛市 |
7-8月 |
1200 |
680 |
500 |
||||||
承德市 |
7-9月 |
1000 |
580 |
580 |
||||||
其他地区 |
800 |
450 |
310 |
|||||||
4 |
山西 |
太原市 大同市 晋城市 |
800 |
480 |
350 |
|||||
临汾市 |
800 |
480 |
330 |
|||||||
阳泉市 长治市 晋中市 |
800 |
480 |
310 |
|||||||
其他地区 |
800 |
400 |
240 |
|||||||
5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 |
800 |
460 |
350 |
|||||
其他地区 |
800 |
460 |
320 |
海拉尔市 满洲里市 阿尔山市 |
7-9月 |
1200 |
690 |
480 |
||
二连浩特市 |
7-9月 |
1000 |
580 |
400 |
||||||
额济纳旗 |
9-10月 |
1200 |
690 |
480 |
||||||
6 |
辽宁 |
沈阳市 |
800 |
480 |
350 |
|||||
其他地区 |
800 |
480 |
330 |
|||||||
7 |
大连 |
全市 |
800 |
490 |
350 |
全市 |
7-9月 |
960 |
590 |
420 |
8 |
吉林 |
长春市 吉林市 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 |
800 |
450 |
350 |
吉林市 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 |
7-9月 |
960 |
540 |
420 |
其他地区 |
750 |
400 |
300 |
|||||||
9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 |
800 |
450 |
350 |
哈尔滨市 |
7-9月 |
960 |
540 |
420 |
其他地区 |
750 |
450 |
300 |
牡丹江市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 黑河市 佳木斯市 |
6-8月 |
900 |
540 |
360 |
||
序号 |
地区 (城市) |
住宿费标准 |
旺季地区 |
旺季浮动标准 |
||||||
旺季期间 |
旺季上浮价 |
|||||||||
省级 |
厅局级 |
其他 人员 |
省级 |
厅局级 |
其他 人员 |
|||||
10 |
上海 |
全市 |
1100 |
600 |
500 |
|||||
11 |
江苏 |
南京市 苏州市 无锡市 常州市 镇江市 |
900 |
490 |
380 |
|||||
其他地区 |
900 |
490 |
360 |
|||||||
12 |
浙江 |
杭州市 |
900 |
500 |
400 |
|||||
其他地区 |
800 |
490 |
340 |
|||||||
13 |
宁波 |
全市 |
800 |
450 |
350 |
|||||
14 |
安徽 |
全省 |
800 |
460 |
350 |
|||||
15 |
福建 |
福州市 泉州市 平潭综合实验区 |
900 |
480 |
380 |
|||||
其他地区 |
900 |
480 |
350 |
|||||||
16 |
厦门 |
全市 |
900 |
500 |
400 |
|||||
17 |
江西 |
全省 |
800 |
470 |
350 |
|||||
18 |
山东 |
济南市 淄博市 枣庄市 东营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日照市 |
800 |
480 |
380 |
烟台市 威海市 日照市 |
7-9月 |
960 |
570 |
450 |
其他地区 |
800 |
460 |
360 |
|||||||
19 |
青岛 |
全市 |
800 |
490 |
380 |
全市 |
7-9月 |
960 |
590 |
450 |
20 |
河南 |
郑州市 |
900 |
480 |
380 |
|||||
其他地区 |
800 |
480 |
330 |
洛阳市 |
4-5月上旬 |
1200 |
720 |
500 |
||
21 |
湖北 |
武汉市 |
800 |
480 |
350 |
|||||
其他地区 |
800 |
480 |
320 |
|||||||
22 |
湖南 |
长沙市 |
800 |
450 |
350 |
|||||
其他地区 |
800 |
450 |
330 |
|||||||
23 |
广东 |
广州市 珠海市 佛山市 东莞市 中山市 江门市 |
900 |
550 |
450 |
|||||
其他地区 |
850 |
530 |
420 |
|||||||
24 |
深圳 |
全市 |
900 |
550 |
450 |
|||||
25 |
广西 |
南宁市 |
800 |
470 |
350 |
|||||
其他地区 |
800 |
470 |
330 |
桂林市 北海市 |
1-2月 7-9月 |
1040 |
610 |
430 |
||
26 |
海南 |
海口市 三沙市 儋州市 五指山市 文昌市 琼海市 万宁市 东方市 定安县 屯昌县 澄迈县 临高县 白沙县 昌江县 乐东县 陵水县 保亭县 琼中县 洋浦开发区 |
800 |
500 |
350 |
海口市 文昌市 澄迈县 |
11-2月 |
1040 |
650 |
450 |
琼海市 万宁市 陵水县 保亭县 |
11-3月 |
1040 |
650 |
450 |
||||||
三亚市 |
1000 |
600 |
400 |
三亚市 |
10-4月 |
1200 |
720 |
480 |
||
序号 |
地区 (城市) |
住宿费标准 |
旺季地区 |
旺季浮动标准 |
||||||
旺季期间 |
旺季上浮价 |
|||||||||
省级 |
厅局级 |
其他 人员 |
省级 |
厅局级 |
其他 人员 |
|||||
27 |
重庆 |
9个中心城区 北部新区 |
800 |
480 |
370 |
|||||
其他地区 |
770 |
450 |
300 |
|||||||
28 |
四川 |
成都市 |
900 |
470 |
370 |
|||||
阿坝州 甘孜州 |
800 |
430 |
330 |
|||||||
绵阳市 乐山市 雅安市 |
800 |
430 |
320 |
|||||||
宜宾市 |
800 |
430 |
300 |
|||||||
凉山州 |
750 |
430 |
330 |
|||||||
德阳市 遂宁市 巴中市 |
750 |
430 |
310 |
|||||||
其他地区 |
750 |
430 |
300 |
|||||||
29 |
贵州 |
贵阳市 |
800 |
470 |
370 |
|||||
其他地区 |
750 |
450 |
300 |
|||||||
30 |
云南 |
昆明市 大理州 丽江市 迪庆州 西双版纳州 |
900 |
480 |
380 |
|||||
其他地区 |
900 |
480 |
330 |
|||||||
31 |
西藏 |
拉萨市 |
800 |
500 |
350 |
拉萨市 |
6-9月 |
1200 |
750 |
530 |
其他地区 |
500 |
400 |
300 |
其他地区 |
6-9月 |
800 |
500 |
350 |
||
32 |
陕西 |
西安市 |
800 |
460 |
350 |
|||||
榆林市 延安市 |
680 |
350 |
300 |
|||||||
33 |
甘肃 |
兰州市 |
800 |
470 |
350 |
|||||
其他地区 |
700 |
450 |
310 |
|||||||
34 |
青海 |
西宁市 |
800 |
500 |
350 |
西宁市 |
6-9月 |
1200 |
750 |
530 |
玉树州 果洛州 |
600 |
350 |
300 |
玉树州 |
5-9月 |
900 |
525 |
450 |
||
海北州 黄南州 |
600 |
350 |
250 |
海北州 黄南州 |
5-9月 |
900 |
525 |
375 |
||
海东市 海南州 |
600 |
300 |
250 |
海东市 海南州 |
5-9月 |
900 |
450 |
375 |
||
海西州 |
600 |
300 |
200 |
海西州 |
5-9月 |
900 |
450 |
300 |
||
35 |
宁夏 |
银川市 |
800 |
470 |
350 |
|||||
其他地区 |
800 |
430 |
330 |
|||||||
36 |
新疆 |
乌鲁木齐市 |
800 |
480 |
350 |
|||||
石河子市 克拉玛依市 昌吉州 伊犁州 阿勒泰地区 博州 吐鲁番市 哈密地区 巴州 和田地区 |
800 |
480 |
340 |
|||||||
克州 |
800 |
480 |
320 |
|||||||
喀什地区 |
780 |
480 |
300 |
|||||||
阿克苏地区 |
700 |
450 |
300 |
|||||||
塔城地区 |
700 |
400 |
300 |
附件2
科研项目出差自驾承诺书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出差人员信息 |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工号 |
备注 |
||||
出差时间及地点 |
||||||||
出差起止时间 |
出差地点 |
自驾或租车车牌号码 |
||||||
事由说明:(可添加附页) |
||||||||
出差人及项目负责人承诺:我 (们) 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中,租车/自驾车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我 (们) 自行承担。 |
||||||||
出差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
注意:该表必须事先填写且将作为原始凭证保存至财务档案,请出差人认真填写,项目负责人严格把关。 |
附件3
南华大学科研项目野外出差审批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工作任务 |
||||
野外工作地点 |
||||
预计工作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野外工作人数 |
||||
野外工作人员 名 单 |
姓名 |
职称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地住宿 说 明 |
||||
项目负责人 签 字 |
||||
学院负责人 签 字 |
注:野外出差工作时间超过30天,须学院负责人审批。
(此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