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学校党委于2016年下发了《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学校各单位、部门请示汇报的若干规定》(南华校发〔2016〕81号),于2019年9月对《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学校各单位、部门请示汇报的若干规定》进行修订,并下发了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现强调请假纪律如下:
一、请假审批权限
各单位副处级干部向处长(主持工作副处长)请假;学院副处级干部向院长、书记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各单位正处级(主持工作副处级)干部向联系、分管校领导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副校级领导和党委委员直接向书记、校长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请假备案方式
(一)副处级干部请假在所在单位备案。
(二)副校级领导和党委委员、各单位正处级(主持工作副处级)出差2天(不含)以内,可采用短信或微信、QQ等方式,截屏后报党政办备案。出差2天(含)以上的,填写外出请假报告单,经审批后报党政办备案。
三、其他说明
遇时间特别紧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可凭领导同意的短信或者微信、QQ记录等进行备案。外出报销按学校差旅费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华大学党委委员、副校级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单
2.南华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南华大学党委委员、副校级领导外出请假
报告单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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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及 单位 |
外出时间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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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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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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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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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记录: 年 月 日 |
说明:
本表须提前报批,本人存底1份,复印备案1份;本单作为差旅报销依据,签字后电子版报党政办存档。
附件2
南华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现任职务及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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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及 单位 |
外出时间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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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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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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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主持工作副处填报) 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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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记录: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须提前报批,本人存底1份,复印备案1份;本单作为差旅报销依据,签字后电子版报党政办存档。
- 附件【关于重申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 报告制度的通知.doc】已下载次